公益诉讼 首页/ 四大检察/ 公益诉讼/

守护绿水青山,让废弃农药瓶“有家可归”

时间:2022-09-16

来源:鹤北人民检察院

作者:黄鑫

编辑:汲洋

录入:汲洋

审核:张伟东

【字体:  
       夏忙时节,鹤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深入田间地头,发现大量“敌草快”“一扫光”“异丙甲草胺”废弃农药瓶,少数瓶内尚有农药残留,现场散发刺鼻的农药气味儿,存在致使土壤河流受到污染的风险,破坏生态环境,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。
       针对此情况,鹤北院开展深入调查,通过现场走访、拍摄照片等方式进行取证。经过调查发现,农民将使用后的废弃农药瓶随处乱丢的原因,一是部分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,导致农药包装随意丢弃;二是存在部分商家未设立农药包装回收装置,农药包装废弃物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。

       8月以来,鹤北院公益诉讼干警通过与地方行政机关多次商谈,协同处理因森工权力移交地方而导致空间跨区域较远的监管问题,为双向保护农村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。9月15日,鹤北院向行政机关下发检察建议,建议行政机关加强监管,科学管理、统筹协调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。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,行政机关表示将组织人员开展整改工作,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,合理布置回收点位,科学回收废弃农药瓶,通过“行政监管+司法监督”让废弃农药瓶真正有家可归。
       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,改善农业生产环境质量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,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途径。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,鹤北院积极践行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新发展理念,认真贯彻落实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,答好“质量建设年”的答卷,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促进各职能部门扎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项工作,宣传引导全民参与,为鹤北林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。

 


联系地址:鹤北人民检察院 邮编:154212
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