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察动态 首页/ 检察动态/

“白+蓝+红” 检察助力古稀老人追讨土地承包费

时间:2022-01-24

来源:鹤北人民检察院

作者:陈洋

编辑:汲洋

录入:汲洋

审核:张伟东

【字体:  

 
       辛丑年末,壬寅年初。白雪皑皑的冬日,“检察蓝”收到了一面炽热的红色锦旗。“我是来给检察院送锦旗的,太谢谢你们了!要不是检察院尽心尽力帮我沟通解决,我这么大年纪真是无能为力。”一位古稀老人激动地握着鹤北人民检察院院领导的手说。


 
       这位老人名叫付某荣,年逾七十,家住鹤北镇三合村,是一位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人。据付某荣讲述,他于1995年在鹤北林业局跃进林场等相关部门的许可下开荒了近300亩土地,并开始耕种。付某荣在耕种了几年后,将其中200多亩土地转包给了付某杰。付某杰在最初承包的几年内均按期给付承包费,但是后期就以各种理由拖欠不再支付。近20年里,付某荣曾多次向付某杰追讨土地承包费,但始终无果。无奈之下,付某荣来到鹤北检察院寻求法律帮助。第四检察部主任陈洋接待了付某荣,并详细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。

       为尽快帮助付某荣解决问题,让老人过上一个安心年,陈洋主任带领干警驱车前往跃进林场调查走访,并与付某杰取得联系,确认事实经过。在多次走访和调解下,通过林场和检察机关的多方合力,成功化解了付某荣与付某杰之间的矛盾,双方达成一致,付某杰一次性支付土地承包费16万元。在检察机关的助力下,这位古稀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,可以安心地过新年了。该事件的成功解决,既化解了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,又节约了诉讼资源,实现案结、事了、人和。

       群众工作无小事,为人民群众干事,就要干实事、干好事。鹤北检察院在完成“规定动作”外,主动作为,以崭新的姿态深刻贯彻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的宗旨要求,以“初心”的执着、“守心”的标准为民司法,促进民事检察工作起好头、开好篇,在2022年顺利驶入快车道、不断迈上新台阶。


 

联系地址:鹤北人民检察院 邮编:154212
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