鹤北检察院三项举措 推动“三个规定”贯彻落实
时间:2023-12-01
来源:鹤北人民检察院
编辑:贾玉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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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:张伟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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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鹤北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多措并举,持续推进“三个规定”贯彻落实,筑牢廉政“防火墙”,推动司法作风持续好转。
一、以压实领导主体责任,推动干警转变观念。将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纳入院党组重大议事日程和重大请示报告事项,定期研究部署,紧紧抓住影响制约“三个规定”贯彻落实的薄弱环节和障碍梗阻,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管理。一是开展专题会议学习解读“三个规定”,明确依法履职监督、指导、商讨案件的正当程序,明确依法履职和违规过问界限、不当干预与群众监督的界限,帮助干警正确理解“三个规定”内涵。二是将“三个规定”与主题教育、“工作落实年”活动等专项活动结合起来,推动干警提高政治站位,使干警深刻的认识到执行好“三个规定”是政法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,也是自我保护的有力措施,引导干警自觉遵守“三个规定”。三是通过多次开展警示教育学习,常念“紧箍咒”,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,督促干警不敢触碰“三个规定”的红线。四是季度通报院党组记录报告情况,督促院党组主动填报,带动干警形成填报重大事项的自觉。2023年1-9月,重大事项填报数量同比2021年提高213%,干警正逐步实现从“要我填”,到“我要填”的转变。
二、以坚实的制度保障,推动干警严格落实。一是列举检察干警与当事人、律师、中介组织接触、交往的负面清单,划定行为红线,并建立“一案一表”制度,要求案件办理人员严格填写每次与当事人等相关人员接触、交往的情况,送检务督察部门备查。二是将干警“三个规定”落实情况、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纳入绩效考评,作为干警晋职晋级、评先评优的依据。对违反“三个规定”的,严格依规处理。由检务督察部门对干警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真实性进行核查,对凑数填报、选择式填报、不如实填报重大事项的,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。三是梳理统计本院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长期“零报告”的情况,并进行通报,同时对落实“三个规定”不力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,层层传导压力,推动如实填报。四是认真落实对如实记录报告的办案人员的保护机制,除检务督察部门专人,任何人无权查看办案人员录入的相关信息,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干警填报情况;非因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,不得对如实记录报告的办案人员给予处分;对打击报复如实记录报告的办案人员的,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。目前已经消除“零报告”情况,三年来共计以“第一种形态”批评教育二人,对填报不力干警的主要领导提醒谈话七次,对未如实填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一人。
三、以广泛的宣传教育,推动形成社会共识。一是召开“廉洁家风”主题活动,以警示案例教育、文件解读等方式向干警家属宣传违反“三个规定”的严重后果,引导干警家属自愿签署《检察干警家属不打探案情、接受托请干预案件办理承诺书》,让“枕边人”常吹“廉洁风”,以廉洁的家风助力司法公正。二是通过现场宣讲、多媒体宣传、发放《廉洁司法倡议书》、检务公开等多种方式,提高广大群众对“三个规定”的知晓度,推动社会形成“找不找人、托不托关系” 结果都一样,过问或者不过问,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都会公平公正地办理的意识,同时在检察院门口设立举报箱,公开举报电话,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,让“三个规定”成为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公正的标尺。三是案件办理时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事项告知书,告知当事人对检察干警违规办理案件的控告申诉途径,引导其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,了解案件办理情况,增强当事人合规意识,推动当事人形成依法配合办案的自觉。